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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投资者教育长效机制
[] 来源: 2008-02-27 17:57
        --吉林证监局全方位,多层式,多手段 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投资者信心不断恢复,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场交易活跃,成交量明显增加,投资者开户数快速增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基础,投资者既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又是证券市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更是证券市场的建设者。投资者自 身投资知识的丰富、投资理念的成熟及风险辨别防范能力的提高,可以减少投资者投资行为的盲动性,不仅能够增强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市场监管效率,而且能够有效地防范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从而增强证券市场自身市场化的调节机制,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吉林证监局历来对投资者教育工作十分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辖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来抓。为了提高辖区投资者素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早在2004年年初,吉林证监局就联合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开展了吉林辖区投资者教育基地评审设立工作,经各个证券营业部的申报及评委会的综合评审,率先在长春市和吉林市两地确定了9家证券营业部作为投资者教育培训基地,要求这9家营业部认真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部署和实施工作,切实将投资者教育工作融入到经营业务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自身投资者教育培训基地的模范形象,以点带面,提升整个辖区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质量。9家营业部被评为投资者教育基地后,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营业部都根据本机构投资者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落实,将投资者资者教育工作当作一项长期性、系统的工作来抓。04年至06年期间,9家投资者教育培训基地共举行投资知识讲座授课300场次,受众人次达10万以上,受到了投资者的好评。在9家投资者教育基地的带动下,吉林辖区投资者教育工作平稳推进,稳步进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进入2007年以来,随着证券市场交易量的明显增加、新开户投资者数量的不断增多和证券市场的日趋活跃,如何及时、充分、有效地帮助投资者树立风险意识、丰富投资知识水平、加强自我保护能力更成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吉林证监局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切实提高投资者认知能力、理性投资理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为目标,针对当前证券市场实际阶段和特点,结合原有投资者教育工作经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全方位、多层次、多手段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为投资者教育工作做好思想、组织准备
    针对目前证券市场特点,吉林证监局党委要求各监管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悟证监会关于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安排,充分认识到我国当前证券市场正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市场不够成熟,尤其是在当前市场比较活跃的情况下,潜在的、可能发生的风险不容忽视。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建设者,其自身风险意识、投资理念及自我保护能力与证券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相互作用。因此,要将投资者教育工作作为我国证券市场改革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此项工作,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大胆创新,努力探索。
    为把投资者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吉林证监局成立了投资者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江连海同志任组长,建立了处室"一把手"责任制,由各处室负责人亲自组织投资者教育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构监管处负责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具体规划实施,这种组织架构为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并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多层次投资者教育体系,保证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全面性、有效性
   (一)加强投资者知识培训,提高自身风险认知能力。
    2007年年初,随着股市行情的转暖,基金市场丰厚的投资收益引发了投资者投资基金热潮。广大投资者在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证券市场、分享我国经济增长成果的同时,也有一些投资者忽略了投资基金的风险。监管工作中,吉林证监局发现很多投资者缺乏基金方面相关知识,不了解基金产品的特点以及所承担的风险,甚至有些投资者把基金当作具有固定收益的投资产品,基金投资者风险意识亟待加强。为树立基金投资者对基金产品的正确认识,提高基金投资者风险意识,吉林证监局组织人员对集中对基金代销机构基金知识讲座和推介会进行了暗访,通过暗访,掌握了基金投资者基本知识结构和知识水平现状,了解了基金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吉林证监局联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省两大报刊新闻媒体--长春新文化报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以"3.15"为契机,共同开展基金投资者教育活动。吉林证监局与东北证券、东亚经贸新闻报联合举办了基金投资者教育报告会,就开放式基金的基础知识、基金运作流程、风险防范以及如何进行科学的基金投资进行了讲座,并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为扩大基金知识普及范围,吉林证监局联合东北证券印制了基金投资者教育宣传册,并通过《新文化报》的派送渠道和东北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免费向投资者发放5000余份,得到投资者的好评。
    此外,针对市场中许多投资者"行为先于认识"的盲动行为,为真正使投资者了解证券市场、股票、权证等交易品种,认识到盲动性风险,做到"先求知,再投资",吉林证监局专门紧急组织人员加班编写了具有极强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手册,对什么是证券市场、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等方面进行了概述,并对股票、退市、配股ST股、指数及各种基本技术指标等基本概念进行了介绍,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投资者交易中可能遇到的基本业务问题,归纳介绍了证券市场投资的一些常识,特别对权证及B股问题进行了提示。教育手册力争利用最小的篇幅向投资者介绍最有用的知识,并要求各证券营业部向新开户投资者免费发放;同时,在相关报刊上刊登订阅热线,并在长春城市晚报开设专栏进行了30余期的连载,向有需求的读者免费赠阅。目前投资者教育手册已发放12万余册,效果明显,受到投资者好评。
为使投资者明确证券交易场所应当具有合法性,吉林证监局在当地媒体向投资者公告了辖区全部合法证券经营机构名称、地址和电话,在方便投资者进行选择的同时,提高投资者对合法营业场所的辨别能力,协助取缔非法证券营业网点。
通过对投资者投资知识的普及,使投资者在投资前首先认识了市场,也了解自己,系统地丰富了投资者认识风险、识别风险的能力,提高了投资者自我保护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社会责任,督导投资者教育工作并及时检验工作成果
证券投资者教育工作是一项事关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它不但是监管部门的事,更是证券经营机构所必需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强化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者教育责任,吉林证监局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措施推进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并实时检验工作成果,将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效果作为监管评价的依据,保证投资者教育工作形成制度化。
为了全面掌握辖区基金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教育情况,吉林证监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基金银行代销网点投资者教育情况进行了近百人次的暗访,掌握了基金代销网点投资者教育情况;针对基金银行代销网点遍布广、跨行业的特点,吉林证监局组织辖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共八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就基金投资者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交流,要求各银行要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建立起基金投资者教育的长效机制;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和暗访中掌握、了解的情况,吉林证监局向辖区内所有基金代销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基金代销机构高度重视投资者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全面计划、系统部署、循序渐进、点面结合、持之以恒"的基本原则,将投资者教育工作基础化、系统化、正规化、经常化;要求各基金代销网点在营业场所设立专门的基金投资者教育专栏,重点对基金的基本知识、特点、投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要求各网点将中国证监会接受新华社采访的《了解市场、了解基金、做明白的基金投资者》的宣传稿进行张贴,有条件的要向投资者免费发放;同时要求各基金代销机构在营业网点对初次购买基金的投资者进行充分风险提示,有条件的机构要采取一定手段和措施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测试,引导投资者根据风险承受能力购买合适的基金产品。
    此外,针对市场上出现的各种投资咨询软件的夸大宣传,为防止投资者受到误导,吉林证监局对各种投资咨询软件推介会进行了暗访,了解了这些软件的推介手段和相关情况,立即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防范利用推销证券投资咨询软件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通知》,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规范自身业务行为,严禁本机构及工作人员举办、参与以推销证券咨询软件为目的的各种活动,并不得为此类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并对投资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提示,引导投资者正确认识,以免受到误导。
    为强化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责任,尤其是证券经营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吉林证监局对当前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向各证券经营机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主动防范行业风险,强化从业操守,做好投资者利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并制作了《证券经营机构及主要负责人风险防范承诺书》,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负责人签署承诺,58家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按要求签署了承诺书,建立起"一把手"责任制,确保本经营机构及时全面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不存在非法"理财工作室",不设立非法网点,不出现营业部员工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收益分成等违规行为,不从事投资咨询软件的推介活动,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投资条件,提升服务质量。
为保证投资者教育工作落实效果,吉林证监局对辖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8家银行的部分代销网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对辖区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辖区两家证券公司高管关于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汇报,查阅了公司落实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方案和文件,并抽查了两家公司部分营业部进行现场检查,同时还抽查了我辖区部分外埠证券营业部,对检查结果在辖区内进行了通报,要求工作不力的营业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收,对投资者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营业部负责人进行了监管谈话,对因风险控制不利而导致营业部发生较大技术故障使投资者利益受损的营业部负责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保证投资者教育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深入调查,提示风险,履行监管者职责
    为能够有效直接地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尤其是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风险,吉林证监局在吉林辖区各主流媒体及各证券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园地刊登、发布了风险提示书,向广大股民介绍了与证券投资咨询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了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要求,提高投资者对非法投资咨询活动的自我辨别能力,发现问题及时举报,防止上当受骗;同时向辖区全体投资者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致广大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一封公开信》,除向投资者提示证券市场具有投资风险的同时,还对以往监管工作中投资者关心、易忽视的问题进行了总结,从个人账户资料的保密性、理财工作室的合法性、证券经纪人以及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软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违规风险进行了提示说明,使投资者了解了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相关的制度规定,树立正确认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在公开信中向投资者公布了举报电话,使投资者能够直接反馈、及时投诉,确保工作效果;利用媒体对境外市场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常识进行连续宣传和报道,对投资者私炒港股风险进行警示;通过联合当地相关媒体,就证券市场投资基本知识、第三方存管、不规范账户清理、规范等工作举办投资者教育专栏共40余期,通过对与投资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进行介绍,帮助投资者丰富投资知识,了解相关工作内容,积极配合工作进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查处违法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是监管者神圣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投资者教育工作不仅要积极地预防风险,更要及时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化解风险。发现违法违规事件时,吉林证监局努力做到"三快一保",即"快介入、快处理、快回复,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自2005年以来,吉林证监局集中查处打击了一批非法证券活动:由吉林证监局牵头的长春市利百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案件已告破;与公安机关联手查处了两家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公司;对三家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公司经初步查实后移送公安机关;吉林证监局移送的吉林市海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特别是2007年,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吉林证监局克服困难、周密部署,对涉及范围广、涉案金额大、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带头大哥777"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进行了查处,并圆满地将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维护了市场秩序。
    在查处证券经营机构、中介机构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2006年吉林省北方万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开展会员业务发生风险后,吉林证监局拟定了以维护稳定为中心,以全面清理会员制业务为重点,以促进公司业务转型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在依法监管、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整改,共实现清理清退会员1300余人,为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923万余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2007年5月30日,吉林证监局接到一位古稀老人举报,称东北证券四平英雄大街证券营业部公主岭证券服务部负责人李庆祥于2005年任职期间,与客户签订三方监管委托理财协议、约定分成,并接受客户全权委托进行股票投资。接到举报后,吉林证监局热情地接待了这位老人,通过与老人的亲切攀谈,消除了老人的顾虑,在掌握了相关情况后,立即按照相关程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使老人拖了1年半的问题终于在5个工作日内得到圆满解决,为此老人再次专程来局表示感谢,并赠送了印有"投资者保护神"的锦旗。
除此以外,吉林证监局还对深圳天宇理财公司、非法理财工作室及虚假广告骗局进行了揭露和取缔,对监管工作中相关投资者的真实案例进行了总结,通过报刊媒体以案说法,提醒投资者不要受骗。
   

     三、树立市场综合监管理念,建立媒体合作机制
    报刊媒体是公众了解市场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投资者获取证券知识的主要平台,对公众具有不可忽视的导向作用。因此与报刊媒体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是全面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提高教育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风险的关键。自2006年开始,吉林证监局加强了与本地有影响力的报刊媒体的沟通,多次邀请各报刊媒体相关编辑座谈,介绍相关证券法规,并在报刊上刊登风险提示公告。经过长期多次的交流、沟通,吉林证监局与当地报刊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从投资知识普及到风险提示,从业务宣传到协助监管,都进行了广泛卓有成效的合作,投资者教育工作成为了双方一项长期合作内容。为充分发挥媒体社会导向作用,拓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范围和影响力,为进一步加强合作,固化长效合作机制,吉林证监局分别与辖区城市晚报、新文化报和吉林电视台都市频道签署了《证券信息报道合作备忘录》,确定了媒体与监管部门在投资者教育、舆论导向等方面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保证了各方在投资者教育、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及信息报道等方面更深更广范围的合作。
   

    四、探索、完善监管手段,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针对目前吉林辖区证券市场证券营销人员管理混乱的现状,吉林证监局根据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证券营销人员的规范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制定了《关于规范吉林辖区证券经营机构营销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证券营销人员是证券从业人员,要求证券经营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通知》要求,将证券营销人员纳入证券经营机构员工统一管理;《指导意见》还对证券营销人员的执业资格、从业准则和禁止性行为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制定相应的证券营销人员管理办法,建立证券营销人员业务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和客户回访机制,规范证券营销人员业务行为,切实提高证券营销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管理,防止证券营销人员有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五、完善投诉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将风险变为可控
    吉林证监局为有效防范风险,在原有投诉机制的基础上,增设了投诉电话,建立了对外邮箱,设立了投诉登记档案,对投诉时间、内容和联系方式进行记录,对违法性问题,及时查证、依法处理,对合法但不合理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沟通。必要时,对投诉人、咨询人进行回访,保证工作无疏漏。
    随着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系统推进、不断完善,吉林辖区投资者教育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上半年部分基金银行代销机构已实现了对基金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实现了适应性销售,各证券经营机构基本能够落实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各项要求,证券营销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已得到全面稳步落实,投资者风险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下一阶段,吉林证监局将以现有工作为基础,以丰富投资者投资知识、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成熟的投资理念和提高投资者风险辨别防范能力为目标,努力、持续做好投资者工作,并根据市场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监管经验、研究监管对策,调整工作内容、方式,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者教育体系,为投资者提供差异化、相互补充的投资者教育服务,努力打造投资者教育与市场风险防范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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